中共黄冈市中等职业学校( 集团)纪律检查委员会
关于开展半年廉政谈话的通知
各分管领导并各处室、系部: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,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,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,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及教职工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,促进廉洁从政,廉洁从教,为学校强基固本、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,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,按照学校第三次党委会工作部署,进行一次半年廉政谈话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谈话原则
谈话人要以对组织、对工作、对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,本着与人为善的态度,与党员干部进行同志式的、平等的交谈。谈话人坚持主动监督、关口前移,实事求是、坦诚相见、抓早抓小、限期整改的原则。谈话对象以对组织和自己负责的态度,如实汇报, 有则改之,无则加勉,正确对待。
二、谈话内容
谈政治责任,引导党员干部摆正位置提高站位;谈职责担当, 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;谈党纪国法,明确职责规矩严守纪律底线;谈家风建设,教育家属子女共建优良家风。
针对不同对象,廉政谈话内容的侧重点应有所不同,对部门负责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
(1) 本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及市教育局、学校党委决定,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颗;
(2) 本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“一岗双责”方面存在的问题:
(3) 本人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:
(4) 本部门廉洁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;
(5) 其他需要进行谈话的问题。
三、谈话对象与方式
1、谈话对象
各处室系部党员干部
2、谈话方式
坚持分级负责、归口管理的原则,由分管领导与各分管处室系部干部进行谈话;部门负责人与副职及普通党员进行谈话(部门主职非中共党员的,由分管领导对普通党员进行谈话)。
四、时间安排
2022 年 5 月 2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。
五、谈话要求
1. 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,通过沟通情况,交换意见,达成共识,好的意见建议可另附材料;
2. 对需要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,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,通过“咬耳扯袖”,发挥“红脸出汗”功效;
3. 对涉及领导班子和谈话对象本人比较敏感的重要问题,不随
便表态,并注意保密,涉及具体问题直报校纪委; 4.对谈话对象要求转达的意见和建议,要及时整理,如实反应;
5.谈话要有记录,填写《廉政谈心谈话记录表》,重要情况及时报告。谈话结束后,谈话责任人和谈话对象要对记录内容进行签字确认,谈话方一般不少于两人。
所有谈话记录请各部门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将廉政谈话记录表
(复印件)交校纪委办。
附件:《廉政谈话记录表》
校纪委
2022 年 5 月 23 日
约谈 对象 |
姓 名 | 政治面貌 | ||
单位职务 | 谈话时间 | 月 日 | ||
谈 话 人 | 记 录 人 | |||
谈 话 地 点 | ||||
主要谈话内容 |